1.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、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事實、偽造身份及證明證據(jù)。
2.不得在舉報內(nèi)容中發(fā)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,舉報主體承擔一切因違法留言行為而引起的法律責任。
3.舉報人應按照提示要求填寫舉報信息,提供舉報材料。請勿就同一事項重復舉報。
4.提倡實名舉報,請留下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,以便工作人員和您取得聯(lián)系。
5.舉報電話:0351-3902004,0351-3902046。
舉報郵箱:sxwzblxxjb@126.com,sxhhtd@126.com